按照《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川人发〔2006〕34号)等相关规定,经面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,拟确定张剑为拟聘用人员,现予以公示(人员具体情况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6日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。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。
监督举报电话:028-86120103;028-86782693
地址: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南街8号
邮编:610000
附件:《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》
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
2021年9月15日